每次回到老家,我都一定要吃老闆的小肉包和一碗熱豆漿。
一樣的小店面,十幾年來不變的口味,永遠只有肉包子和白饅頭。


(這麼多年來,我一直不知道豆漿店老闆姓什麼,所以,在日記裡我還是就叫他『老闆』..^^|||)


國中求學時,爸爸為了給我有較好的求學環境,為我選了當時台東最知名的明星國中就讀。因為家裡住的遠,不得不每天早早出門,騎著腳踏車往返學校和家裡。

每天,爸爸都給我二十塊錢,要我順路買早餐去學校吃。有一天,不小心看見剛開幕的豆漿店,是一對年輕夫妻開的。因為心裡很好奇為什麼這麼年輕的夫妻會選擇賣豆漿,所以就走進了這家小店。
我想,這就是緣份吧!
我向老闆買了一碗豆漿和二個小肉包,一共是十五塊錢。結果,老闆給我好大一包的豆漿,一個人根本喝不完,我還叫小燕子幫忙喝。
不過,說實在的,老板的豆漿真的是很好喝,肉包的滋味更是沒話說。從此,我經常跟老闆買早餐,雖然偶爾也會買些西式早餐換換心情。

坦白說,五塊錢的豆漿真的是太--多--了,我真的喝不完吶,每次想要倒掉,又覺的很可惜。

終於有一天,我鼓起勇氣跟老闆說:『老闆!三塊錢豆漿就好!』話才說完,我就覺的很難為情,趕緊把頭低下。
他似乎看出我的不好意思,用著他那胖胖又圓圓的笑臉說:『好哇!三塊錢就好』。
於是,我從一碗五塊錢的豆漿,變成了只有三塊錢而已。事實上呢,他還是給我那麼一大包的熱豆漿(因為我還是喝不完=.=),好多次要他別再裝那麼多,而他太太總是說,唸書就要多吃點呀,這樣才有足夠的體力,也希望我能夠不再骨瘦如柴。

就這樣,一路從國中到高中,從他們剛結婚到後來有三個小孩。
大學聯考後,我順利的考上北部的學校,還記得要坐上火車前的二十分鐘,我要爸爸載我去買早餐。我笑笑的跟他們夫妻說,我放假回家,一定會回來吃你們的肉包和豆漿。
時間一走十多年,每次回家都來去匆匆,就再也沒有踏進小店一步。爸爸還在時,都是爸爸騎車買回家給我吃,回來總會叨唸著說:『人家豆漿老闆夫妻倆都常會唸著你呢!』
那天,一下飛機,看看時間才十點多而已,肚子也餓的很。還沒回到家就先拖著行李來到小店門口。走到老闆面前要了一碗熱豆槳和二個肉包。只見老闆笑著說:『三塊錢豆漿夠不夠呢?』
吃著熱騰騰的肉包,我的心暖暖的.....。
少年時的關懷,至今未曾改變過.....。

(By 輕羽 2004-11-18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輕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